醫藥和醫療網站 

依台灣藥事法及衛生署規定,目前不開放線上藥品銷售的關鍵字廣告登錄。
若廣告主競標藥品名稱類的關鍵字目的在提供藥品資訊,或網站包含醫藥產品,需提供網站上所有產品之「廣告許可證」影本。
 線上藥品銷售限制範圍涵蓋: 須經醫師處方才能購買的藥品。一般成藥及指示用藥。任何內容成分屬藥品的藥劑。
網站若提供多樣性產品,可刊登關鍵字廣告,但不得競標醫藥名稱關鍵字。 舉例: 可刊登:維他命、保養品...等。
 不可刊登:頭痛藥、感冒藥...等。網站上所描述的療效用詞,需與廣告許可證上所核准的刊登內容相符和。
 醫藥產品包含:衛生署網站,所登錄之醫藥產品。可參考此醫藥產品清單,醫療器材、藥品。廣告主聲稱療效的醫藥產品。
療效用詞的定義:不可包含疾病名稱,容易有醫療效能的說明。其他療效用字。療效用字。


健康食品

 如關鍵字、廣告內容(標題與內容描述)或網頁內容,三者任一文案包含
「健康食品」字樣,則廣告主的網頁內容需標示衛生署認證的「健字號」。
 廣告內容(標題與內容描述)不可包含任何療效用詞。 一般食品不可買健康食品關鍵字,除非有「健字號」
,並於網頁上標示。 療效用詞的定義:不可包含疾病名稱,容易有醫療效能的說明。其他療效用字。療效用字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亞威國際網頁設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